是对枪来说,已经很不错了。 “枪比弩更适合近身攻击,尤其是在没训练的时候,枪更好操控,并且在短距离时,很容易命中目标。” 汪菲菲想到前世在烂尾楼面对楚翔,短距离攻击时,弩就被他控制住了。 要不是因为小高及时赶到,还差点被他反杀。 如果当时用的是枪,那胜算要大不少。 想到这,汪菲菲对这把枪更加爱不释手。 “菲菲,你试试看,瞄准的时候跟弩差不多,应该能很快上手的。” “好。”汪菲菲学徐能的动作,举起枪,朝靶心打了一枪。 果然瞄准是相通的,虽然没有命中靶心,但是也没偏离太远。 “走近一些试试看。” 走近到十几米左右,汪菲菲连发好几枪,确实命中靶心不难了。 徐能选了一把黑色的枪,还拿了一截伸缩棍。 他不太喜欢血液横飞的场面,而且以他的力道,只要他想,一击就可以令对方彻底丧失行动能力。 对于距离稍远的攻击,用棍反而比用刀更能提前制服对方,使对方不得近身。 一番整顿后,徐能和汪菲菲往御景城驶去…… …… 吃过午饭后,陈年放下碗筷,又想走。 爸爸很不解,为什么自从搬进地下室后,陈年总是不见人影,也不知道他一天天的都在忙些什么。 住在地下室总归不是长久之计,环境差就不说了,城里住着每天睁开眼就是钱,回老家至少生活成本能降到最低。 现在超市没了,也找不到别的正经营生,老陈这个年纪最多也就做做保安,可是他又抹不开面。 他好几次跟陈年试探,想搬回老家过安稳日子,可是陈年怎么都不同意,硬要再等些时日。 等等等,到底在等什么? 老陈只要一想到超市差点卖出天价,就悔青了肠子,当初怎么鬼迷心窍听儿子的。 现在越发看儿子不顺眼,年纪轻轻好手好脚不出去找事干,天天不见人。 今天老陈实在忍不住,在吃饭的时候发了火,他问陈年到底要等什么。 可是陈年除了低头吃饭外,什么都不肯说,老陈怒起,掀了桌子。 然后他发现,他不认识自己的儿子了。 陈年阴骘的眼神让他胆寒,甚至他感觉到隐隐有一股杀气,说不上为什么,就是觉得面前的年轻人根本不是陈年。 他的儿子一直都是善良阳光的,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变成了这副模样。 每天心安理得地活在老陈的庇护下,养家的重担一点不分担,如今,竟生出这样一副嘴脸。 老陈跌坐在凳子上,看着这昏暗破败的环境,一种无力感袭来。 “年年,告诉爸爸好吗,你到底在等什么?” 陈年没有抬头,手伸进口袋,摸到那沉甸甸和冰凉的触感,他才能平静下来。 回老家冻死饿死吗?这不可能! 好不容易撑到现在,不就是为了汪菲菲的安全屋吗! “爸,我的事你别管了,总之你相信我,最多再等一个星期,到时我什么都听你的。” 陈年不等爸爸回应,径直走了出去。 在离门不远的一个角落,堆满了装修垃圾,而垃圾堆里,有个蛇皮袋,袋角斑斑驳驳的,渗着暗红色的液体。 嗡嗡嗡嗡…… 不知哪来这么多苍蝇。